“海洋之星”5000m³超低温冷藏运输加工船转让
围观数:134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3,000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421 | 保证金: 8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所用币种:美元 |
转让方: 香港翔鲲船舶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5-06至2025-05-14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42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海洋之星”5000m³超低温冷藏运输加工船转让 | 转让底价 | 3,00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5-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青岛振青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船名:“海洋之星” 船型:REFRIGERATED CARGO(冷藏船) 船籍:PANAMA(巴拿马) 船舶识别号:9915686 船级社:N.K 建造时间/地点:2021年4月/日本旭洋造船株式会社 下次特检时间:2026.11.30 总吨:5566T 净吨:1933T 船长:110.5M 船宽:17.8M 型深:10.20M 满载吃水:6.80M 载重吨: 4695T 主机: MAN B&W 6S35ME-B9.7,1台,167RPM 辅机: YAMAR 6EY18ALWS,3台 续航力:About 12,900 Nautical Miles(约12900海里) 船舶现状及其他事项:“海洋之星”已于4月30日在日本完成卸货,预计于5月2日抵达中国山东威海招商金陵船厂进行船舶宿舍及加工平台改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06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船舶权属情况 该船舶为转让方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船舶,当前证载权属人为光金租一号(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在正式挂牌公告期满前取得该船舶的完全所有权属,并可无瑕疵地的将该船舶所有权属转让给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挂牌选定的最终受让方。 标的船舶成交后,由香港翔鲲船舶有限公司与最终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并负责办理标的船舶交割。 二、该项目交易保证金交纳与交易价款结算均采取场外结算的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该项目资格审核后,将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资格审核成功后,联系产权交易机构获取保证金支付账户),保证金可以接受8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汇率根据汇款当天汇款银行美元对该币种的卖出价折算。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挂牌结果通知单后,成交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后,根据协议约定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根据《资产交易合同》规定,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银行账户。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由转让方负责退回。 三、挂牌及成交价格均为不含税价。受让方以其他货币为汇款币种时,应当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根据汇款当天汇款银行美元对该币种的卖出价,将转让对价折合为该币种后汇款给转让方。 四、以上所列船舶信息、所作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转让方不对竞价标的物作任何保证,标的船舶交割时按现状交船。 五、标的船舶交接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港口。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挂牌结果通知单后,双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线下《资产交易合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 六、本次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质量、状况等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②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八、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的状况及过户、使用等相关信息,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标的船舶查勘联系人:宋娜 联系方式:18953261612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逾期不签订上述合同和协议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场外结算方式,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和国际间船舶交易MOA及其他相关附件后,按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联系转让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船舶停靠、看管、维护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双方在办理船舶交接手续时应当签署相关交接文件,签署文件之时前的船舶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由转让方承担,签署文件之时起的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接时,船上如有归转让方所有的剩余燃油、液压油、未经使用的润滑油则由受让方有偿接收。转让方与受让方对船上剩余油料进行现场测量,油价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上记载的实际加油单价计算,受让方应在船舶实际交付之前一次性将剩余燃油、液压油、未经使用的润滑油等款项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由转让方提供相应发票。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船舶自签署船舶相关交接文件之时起的所有费用以及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自行负责办理船舶所有权变更和变更前置及后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注销船籍或进行船舶检验等)并承担所有费用。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船舶交接相关附件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船舶变更登记手续。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如因不符合船舶买卖政策或法规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履行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交易保证金在补偿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费用后,受让方按剩余交易保证金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受让方完全接受船舶的状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合同签署和交接船舶,否则由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结果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0.1%费率,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基础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香港翔鲲船舶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香港湾仔道165-171號乐基中心4楼413室 | ||
法定代表人 | 沙俊臣 | 注册资本 | 1万港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