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137号12套抵债资产及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剩余债权
围观数:556 我要购买转让底价: 3,888.59万元 | |
项目编号:JRZC250085 | 保证金: 39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6-11至2025-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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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RZC25008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137号12套抵债资产及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剩余债权 | 转让底价 | 3,888.5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6-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6-1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5-18 |
评估结果(万元) | 3,887.59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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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1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项目债权为山东信托•城市发展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债权,融资人为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涉诉讼于2021年10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一审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2023年12月8日法院生效裁定将本案对应的司法拍卖流拍的抵押房产以物抵债,抵债金额4224.05万元(其中抵扣债权本金1361.30万元,剩余金额抵扣溢价款及迟延履行金等),抵债后融资人未偿还债权本金1961.62万元。计算至基准日2025年5月18日,本项目剩余债权本息合计金额2831.71万元,其中本金1961.62万元,溢价款689.18万元,迟延履行金180.91万元。 3、抵债资产为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137号共12套不动产,用途为商业,部分已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12704.55平方米,建成年代为2011年,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编号:(2022)鲁01执恢181号之三),12套不动产以物抵债后实际所有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未办理过户手续(详见附件清单)。 4、该资产抵债后债权剩余本金1961.62万元,计算至基准日2025年5月18日,溢价款689.18万元,迟延履行金180.91万元,剩余债权合计2831.71万元。 5、债权生效法律文书有:(2021)鲁01民初1416号、(2021)鲁民终2418 号民事判决书;(2024)鲁01执异636号、(2024)鲁01执异637号、(2024)鲁执复457号、(2025)鲁执复132号执行裁定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和《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分别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和《资产交易合同》,在《债权转让协议》和《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和《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依法取得状况由受让方自行交接,自行办理产权交接手续后认可标的资产内一切状况,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修缮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及安全状况均与出让方无关,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抵债资产转让过户(包括过户至转让方和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所涉受让方应支付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过户涉及的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应缴纳的税费(所得税除外),由受让方另行承担或支付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应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告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人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 1612 1010 5000 135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济南分行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进行阶梯计算,10000万元以下(含)按照0.1%收取;10000万元-50000万元按照(含) 0.08%收取;50000万元以上按照0.05%收取。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他组织;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本转让标的的债务人及关联债务人不得购买; 4、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9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788号A塔1层部分区域、2层部分区域、13层部分区域、32-35层、40层 | ||
法定代表人 | 岳增光 | 注册资本 | 4,658,85.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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