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房地产5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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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450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50451 保证金: 13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05-15至2025-05-28
数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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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50451 监测编号 GR2025SD1000958
标的名称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房地产5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450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5-05-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5-2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德永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1-31
评估结果(万元) 436.81 备案单位 济南市莱芜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房地产5年使用权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5-15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赁期内,按照不低于年度居民消费物价上涨指数变动调整租金。租金一季度一付,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产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北街镇北路11号,目前标的房产为空置状态,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标的房产国有土地证证载权利人为莱芜市第二中学,实际权利人为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证载土地面积64252.19平方米,另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驻地村耕地、未利用地25313平方米划拨使用,本次评估面积63317.53平方米。
3.标的房产地上建筑物24幢,分别于1982年至2007年建成,部分或需进行安全改造。
4.标的房产与莱芜二中教师公寓位置密切,意向承租方需确保居住人员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需进行水、电等改造并自行承担费用。
5.出租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6.标的房产土地性质是教育用地,承租人仅可将招租区域用于教育使用,不可作他用。
7.标的房产租赁期为5年,免租装修期为6个月。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德永房评字(2025)第0104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物业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全部投资由承租方承担。如需拆除原有建筑物的,重建形成的资产价值不得低于原建筑物价值,且租赁期满后,重建形成的资产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改造应当符合政策规定,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署合同的同时,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450万元。承租方依据租赁物取得《办学许可证》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付给出租方。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房屋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房屋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内,按照不低于年度居民消费物价上涨指数变动调整租金。租金一季度一付,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企业资信良好,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有良好高效的沟通能力。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企业须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政策要求。
1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1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意向承租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至少具有两家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举办经验【须提供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3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嬴昊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西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 孙英海 注册资本 贰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贾女士 看货联系电话 13026582635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