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持有的构筑物及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
距结束: 09天 18时 38分 32秒
当前价格: ¥1,042.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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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持有方、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该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程序。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等。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和转让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受让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有关税、费、规划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该资产后续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等权证事宜请买受人自行向国土、房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办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如标的存在纠纷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应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2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意向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履行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完毕后,经委托人验收,未违反《安全管理协议》及委托人施工要求的,则根据合同及相关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于参与竞买前亲自实地看样,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本次处置标的实际转让范围和内容及相对应的实物已进行了现场核对并确认无误。《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期间的必要文件。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该项目交易费用,按照成交额的0.5%,最高收取50万的标准支付交易费用。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有权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委托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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